●永樂大典卷之二千六百十一 【 七皆】
臺 【 御史臺六】
○臺 【 御史臺六】
元南臺備要
建言燒鈔。 至正十一年五月初二日。准御史臺咨。承奉中書省劄付。江西省咨。平章卜顏帖漢而榮祿建言。本省控制江廣。提調一應軍機庶務。所設正官平章左右丞。參知政事。時常員缺。每遇燒毀昏鈔。便行妨職以致省務壅滯。除廣東一道。江西壹拾壹路。南豐州各季昏鈔。係隸本省。摘委省官一員。憲司官不妨本職一同燒毀。原其各路州倒到一季昏鈔。動以數萬之計。縱日逐燒毀。不下一月餘日。才方了畢。倘或司官公務。不能摘離。省官坐待旬月。方可約會監燒。若行請回兼署省事。緣例所拘。比之在京。監察御史。斷事官。各部官輪番交換本省官員。遷除不常。又無以次可以輪更之官。况值不測。調遣。及抽分番貨。提調叚疋錢糧等事。實與在京不同。然止令省官妨職。專以燒鈔。不無遲悞事機。莫若今後監燒昏鈔。逐季輪番更替不妨本職監燒仍復署押省事。庶得公務均濟。兩無躭悞。實為便益。准此。宜從本省移咨中書省。詳酌施行。咨請照驗准此。看詳上項事理。如准平章卜顏帖漢而榮祿所言。官府便益。咨請照詳。希咨回示。准此。送據戶部呈。行據諸路寶鈔提舉司申。參詳燒鈔之官。例皆妨職。然而內外事理不同。似難一例拘之。各處行省宣慰司官。近年員數。多不齊備。倘遇燒鈔。官既缺員。若擬妨職。恐於政事有所窒礙。若不妨職。却與舊例相違。擬合令後行省宣慰司燒鈔去處。若不缺官。所委人員。依例妨職。果是缺員。別無以次。合准所言。通署其事。相應申乞照驗。得此。本部議得江西省平章卜顏帖漢而言。監燒昏鈔官。不妨省事。公務均濟。兩無躭悞。寶鈔提舉司申。在外行省宣慰司。燒鈔去處。若不缺官。依例妨職。如果缺員。通署其事。以此參詳。合准所擬。如蒙准呈。宜從都省可否聞奏。遍行各省劄付御史臺。照會本部。依上施行。具呈照詳得此。至正十一年正月十一日。也可怯薛第二日。光天殿後寢殿裏有時分。速古兒赤。朵兒只。云都赤。金剛寶殿中那海。給事中塔海帖木兒等有來。省官每商量來。定住平章。普化平章。帖理帖穆爾參議。直省舍人達世普化完者帖木兒。蒙古必闍赤忙古兒等奏。俺根底江西省官。備着本省平章卜顏鐵漢而文書裏。與將文書來本省控制江廣。時常缺員。每遇燒毀昏鈔。便行妨職。以致省務壅滯。莫若今後監燒昏鈔。逐季輪番。不妨本職監燒。仍復署押省事。庶得公務均濟。兩無躭悞。實為便益麼道。與將文書來的上頭。交戶部定擬呵。今後行省宣慰司燒鈔去處。若不缺官。所委人員。依例妨職。果是缺員。別無以次。合准所言。通署其事。聞奏遍行。各省劄付御史臺的。說有依部家定擬來的行呵。怎生奏呵。奉聖旨那般者。欽此。除外都省合下仰照驗欽依施行。承此。除外咨請欽依施行。 整治鈔法。
至正十一年六月十七日。准御史臺咨。承奉中書省劄付戶部呈。檢會到至元十九年御史臺咨。承奉中書省劄付。先為民間有不堪行使鈔數。許令赴行用庫倒換。每兩尅除工墨三分。如有私下倒昏鈔之人。告捉到官。將犯人所賫鈔數。給付告人充賞。累行禁治。今捉獲交鈔提舉司。轉囑庫官人等。私下倒換昏鈔。除對問斷决外。又體知得街市。專有一等不畏公法窺利之人。結攬昏鈔。恃賴權勢。抑逼庫官倒換。及有庫官庫子人等。通同將關到鈔本。推稱事故。刁蹬百姓。不行依例倒換。私下結攬。妄分料鈔擇鈔市鈔等第。多取工墨接到使。諸人不得倒換。據大都在城。已經委官。及劄付御史臺體察。并出榜禁治。如有違犯。許諸人首捉。將所賫鈔數。給付告人充賞。犯人斷五十七下。中間却有妄告。恐嚇錢物之人。亦仰依上斷罪。除已劄付戶部。遍行禁治外。仰下各道按察司體察施行。又一欵至治二年五月。刑部與戶部議得內外設立行用庫。例換昏鈔。本以流通鈔法。便於交易。庫官司庫攢典人等。徃徃結構小倒之人。及與官豪勢要通同結攬。商賈行鋪昏鈔。暗地倒換。多取工墨。提調官不為用心鈐束。致使庫官人等。推稱檢閘為名。故意不行開庫。今後各處行用鈔庫。須要每日平明開庫。庫官親臨監視司庫人等。先儘小本細民。過徃客旅。次及行鋪之家。不限多寡。盡數倒換。未時後收計。即將昏鈔編類成料。提調官常切用心鈐束。如監臨至守官吏人等。詭計作弊。多取分例。並計贓以枉法科斷。知情者减犯人罪二等。失覽察者减三等。鈔主决五十七下。其鈔沒官。仍追中統鈔伍錠付告捉人充賞。提調官失於鈐束。量情究治。任滿解由內開寫。從監察御史廉訪司常加體察。都省准擬本部議得各處有司。提調官及庫官庫子人等。多不奉公。縱令公使人等。及權豪勢要。街市無藉之徒。通同結攬小倒。自五門。順承等門。羊市角。鐘樓前。樞密院。東十字街。人民輳集去處。徃徃羣聚。公然倒換。昏鈔拾兩內。除壹兩。或壹兩伍錢。甚至貳兩者有之。以致民間行用。掯除搭頭鈔兩。沮壞鈔法。良由於此。且以庫官止取工墨三分。而百姓不徃倒換者。葢由庫官庫子人等。刁蹬留難之故。街下小倒掯除加倍。而小民爭先慱易者。為無遲滯淹留之患。是致廢國家惠民之善政。徒資無藉貪婪之奸黨。傷公敗私。沮壞鈔法。若不申明舊章。嚴加禁治。深為未便。擬合令實鈔提舉司就行。在京六行用庫。須要每日開庫。從朝抵暮。依例倒換。毋致留難。刑部大都路。多出文榜。嚴加禁約。但有權豪勢要。街市無藉之徒。通同結攬小倒。多取工墨街市行使。掯除搭頭鈔兩。許諸人捉拿到官。依條斷罪。仍令廵視倉庫司。許官常川廵綽。毋致違犯。如蒙准呈。宜從都省移咨各省。劄付御史臺體察。刑部本部依上施行。具呈照詳得此。都省准擬除已劄付刑部。多出文榜於人煙輳集去處張掛。仍行所屬嚴加禁約。敢有似前小倒昏鈔多取工墨街市行使。掯除搭頭之人。許諸人捉拿到官。依例斷罪。仍將所賫鈔兩。給付告人充賞外。其餘行省腹裏去處。亦仰一體禁約。合下仰照驗依上施行。承此。除外咨請照驗依上施行。 建言燒鈔。
至正十一年六月十七日。准御史臺咨。承奉中書省劄付。陜西省咨奉元路申。西臺劄付。監察御史范勿丞直呈。於至元九年七月二十七日。與陜西省參政溫中奉。一同監督奉元路總管馮太中。差倩行人將行用庫子王諒。至正七年夏季昏鈔肆阡柒百伍拾叁錠。叁拾玖兩肆錢內。剔下不堪短少壹百伍拾肆錠玖兩玖錢。照得元配料內。俱有合用印帖。一切於上開寫行用庫子王諒配料鈔錠于后。次行玄字幾號。至元貫伯壹料壹阡張。二行盛寧縣。雜物行人某本名下畫字。次三行配料官三原縣主簿不嚴達實。庫子王諒貼庫門諒各於本名下畫字。年月日下攢典蒲亨附追究得勘合簿。係庫使王瑛收掌。比對料號。配料官庫。貼行人姓名相同。鈔料別無行人關防。止是庫官庫子配料官封記。呼喚行人辯驗。簿貼勘合。別無爭差。惟檢閘得剔下不堪鈔數。並不是元檢之數。堪燒昏鈔背上。却有行人小印記事。葢由庫官庫子。配料官等。虛置簿帖。明視關防。暗作窺弊。以致奸偽日滋。鈔法澀滯。其餘去處鈔庫。諒同一體。以此參詳。今後倒下昏鈔垜料之際。許令庫官如前勘合關防。及令檢閘上料行人。各於料號掩頭上。如法封記。成料布袋。外令貼庫同封。箱簍之外。庫官配料官。用印封記。須要提調官躬親監視裝封。凡遇燒毀。令元檢垛料行人各驗元封相同。然後開檢。庶望少革前弊。鈔法通行。宜令合干部分。定擬遍行為例遵守相應。具呈照詳。得此除外。憲臺合下仰照驗就申陜西行省。依上施行。申乞照驗本省。看詳上項事理。如准監察御史所言。宜令合干部分。定擬為例遵守相應。咨請照詳。回示。准此。送據戶部呈。議得陜西省咨。監察御史范勿。監視奉元延安二路。至正七年。春夏二季昏鈔。剔下不堪短少鈔壹百伍拾肆錠玖兩玖錢。元配料內。俱有合同印帖。開寫庫子行人配料官貼庫姓名。各於本名下畫字。比對姓名相同。不堪鈔錠。行下辯驗得並不是元檢之數。葢由庫官庫子等。虛置簿貼關防。今後倒下昏鈔垛料之際。許令如前勘合關防。及令檢閘行人料號上。如法封記。成料布袋。外令庫貼同封。箱簍之外。庫官配料官。用印封記。須要提調官躬親監視裝封。凡遇燒毀。令元檢垛料行人各驗元封相同。然後開檢。庶望少革前弊。以此參詳各處行用庫倒換昏鈔。設立行人庫子庫官人等。眼同檢數。勘合簿貼。關防奸弊。務欲畫實倒換真昏。前項所言事理。合准所擬相應。如蒙准呈。宜從都省移咨各省。劄付本部依上施行。具呈照詳。得此除外。都省合下仰照驗依上施行。承此。除外咨請照驗依上施行。 建言鹽法。
至正十一年七月十六日。准御史臺咨。承奉中書省劄付。據江北淮東道肅政廉訪司申。准淮安等處分司牒。該准副使姚太中牒。嘗謂致治必澄其本。救弊必塞其源。不揣其本而齊其末。欲行去其弊。未之有也。切覩朝廷立法。甚為允平。有司奉行。常患不至。法不披詳。人多寃枉。伏覩國家以鹽課為重。比因各處私鹽生發。葢因拘該有司。失於關防。以致侵襯大課。廵案至淮東路。據本路牒報到見禁罪囚數內。鹽徒四起。一起郭老九等。狀招不合於至正八年四月十六日。各出本錢壹拾錠。於安東鹽倉河下。卞綱頭買訖私鹽。大小肆拾陸袋。一起包和尚。狀招不合於至正八年五月初五日。用鈔壹拾壹兩伍錢。買到廟灣塲竈戶蔣海驢私鹽壹伯捌拾斤。一起戚都保。狀招不合於至正八年九月十八日。同徐子中等四名。各出本錢。共肆拾伍錠。於調字綱。卞綱頭處。買到私鹽捌拾伍蒲包。一起許季保。狀招不合於至正八年七月初六日。用鈔壹拾兩。於五祐塲。廣盈團蔣六三處。買到私鹽壹百餘斤。除錄另行外。切詳凡私鹽及犯界鹽貨。止理見發之家。不得展轉指攀平民之例。謂如甲私鹽被獲到官。招指此鹽。係乙處所屬。乙又不招。復指於丁。是為展轉指攀。令郭老九等。明供所犯私鹽。於調字綱。卞綱頭廟灣塲竈戶蔣海驢。五祐塲廣盈團蔣六三處。買到多至萬餘斤。少者數拾引。本係各塲元煎官鹽。為因塲官綱官。通同廵鹽軍官軍人。縱令竈戶綱頭。恣意盜賣。比與小民煎熬展轉。攀指人數不同。此等之人。處心僥倖。貨鹽則收利於已。事發則歸罪於人。捕獲之際。鹽徒指出各塲偷賣官鹽之家。其路府州縣。必須移文合該塲分。并申牒運司取發。皆以止理見發。不得展轉攀指。及以起火時月。有妨辦課為詞。徃徃狥私占吝。一槩置而不問。是致猾吏。得以肆其奸。鹽徒得以長其惡。使愚民枉受役配之刑。塲綱人等。坐享豐厚之利。苟免犯賣之愆。甚失朝廷立法之初意。又恐日就月將。大啟倖門。為弊滋甚。今後除小民自行煎熬。依例止理見發。如此不惟用法允平。抑且鹽課易辦。而斯民亦免枉罹刑憲之苦也。當司牒請照驗轉達施行。准此看詳。如准副使姚堉太中所言。誠為允當。申乞照驗。得此具呈照詳。得此。批奉都堂鈞旨。送刑部照擬連呈。奉此本部議得御史臺呈。淮東道廉訪司副使姚太中言。凡私鹽及犯界鹽貨。止理見發之家。不得展轉指攀平民。本係元煎官鹽。為因塲官綱官。通同廵鹽軍官軍人。縱令竈戶綱頭。恣意盜賣。捕獲之際。鹽徒指出各塲偷賣官鹽之家。其路府州縣。必須移文合該塲分。并申牒運司取發。皆以不得展轉指攀。及以火起時月。有妨辦課為詞。徃徃狥私占吝。一槩置而不問。是致猾吏得以肆其奸。鹽徒得以長其惡。今後除小民自行煎熬私鹽。止理見發之家。外據販賣鹽徒。指出塲官。總催。綱頭。竈戶。工丁人處買到官鹽者。不計多寡。擬合並依正犯私鹽例。一體科斷。難同止理見發。不惟用法允平。鹽課易辦。以此參詳私鹽。止理見發。不得展轉指攀平民。已有定例。其塲官。總催。綱頭。竈戶。工丁。通同廵鹽官軍。將煎辦官鹽私地賣與鹽徒。事發供指到官。難同指攀平民。對問是實。擬合隨事追問。依例科斷相應。如蒙准呈。宜從都省移咨各省。劄付御史臺。本部依上施行。戶部遍行為例遵守。相應連呈照詳。覆奉都堂鈞旨。送刑部約會戶部。一同照驗連呈。奉此。刑部與戶部一同議得淮東道廉訪司。副使姚太中建言。凡獲私鹽。及犯界鹽貨。止理見發之家。不得展轉攀指平民。如甲犯私鹽。指係乙處所買。乙復指於丁。是展轉攀指。郭老九等。明供所犯私鹽。於調字綱。卞綱頭等三處。買到多至萬餘斤。少者數十引。本係元煎官鹽。為因塲官綱官。通同廵鹽軍官軍人。縱令竈戶綱頭。恣意盜賣。比與小民煎熬。展轉攀指人數不同。此等之人。處心僥倖。貨賣則收利於巳。事發則歸罪於人。捕獲之際。指出各塲偷賣官鹽之家。其路府州縣。必須移文合該塲分。并申牒運司取發。皆以止理見發之家。不得轉指及以起火時月。有妨辦課。置而不問。猾吏肆奸。鹽徒長惡。日就月將。大啟倖門。今後除小民自行煎熬。依例止理見發。外據販賣鹽徒。指出塲官。總催。綱頭。竈戶。工丁人處買到官鹽者。不計多寡。擬合並依正犯鹽徒例。一體科斷。難同止理見發。用法允平。鹽課易辦。以此參詳各處運司。地方有異。風土不同。情弊多端。難拘一律。謂如淮淛二司。鹽塲無不毛之地。悉皆開墾種蒔。若催煎運司官塲司官吏人等。煎辦之際。用心設法關防。廵塲軍官軍人。晝夜嚴加廵綽。使竈插工丁人等。將給本煎辦鹽袋。盡實秤盤入官。則私鹽何從而出。又山東河間二司。鹽塲多在瀕海煎造。其在海大船。每嵗入塲。通同塲官竈戶人等。公然買賣。親給本巳煎官鹽。賤如糞土。每船少者買販數百引。多者阡餘引。運至揚州路管下。崇明州地面。石牌鎮楊子江口轉賣。此間邊江撥脚鐵頭大船。結■〈舟宗〉運至上江發賣。拒敵廵哨軍船。殺害軍官人等。嵗嵗有之。比走透官鹽。致有虧煎兌賣。廉副姚堉所言。切中弊情。今後除小民自行煎熬。榷貨器具明白者。依例止理見發。所據河海販鹽。并陸地十引之上。鹽徒指出塲官。總催。綱頭。竈戶。工丁等處。買到鹽數。合准所言。難同止理見發。並聽隨事追問。如此庶幾鹽無走透。課易辦集。如蒙准呈。宜從都省移咨各省。劄付御史臺。依上施行。照會刑戶二部。為例遵守相應。具呈照詳。得此。除外都省合下仰照驗依上施行。承此。除外咨請依上施行。 公差人員。
至正十二年正月二十一日。准御史臺承奉中書省劄付。各省使呈。照得都省統領萬機。總裁庶務。凡無直省宣使人等通報事。辦集公務。徃徃推稱緣故。及托病不經由元行站道。輒乘站船。恣意遠轉。探覷親戚。遷延嵗月。不行回還。以致公事遲慢。若不立法。深為未便。今後公差人員。出使四方。照依水陸路程。徃回給限。果有病疾。拘該有司令醫看治。開寫患病緣由。痊可日期。明白具印信文解申達。以憑稽考。若違元限。驗日數遠近定擬罪名。不惟使人知所警畏。庶得公務早為辦集。以此參詳上項事理。宜從都省劄付。合干部分定擬遍行各處。為例遵守相應。具呈照詳。得此。送據刑部呈。檢會到至正條格內一欵。至正十四年四月。湖廣省咨。本省譯史姚朵魯朵海因押運麯樂回還。至南京。不由正道。馳驛却與溫迪罕參政。稍帶家書衣服。經由襄陽府水站還省。都省擬四十七下罷役。一欵天曆二年九月二十四日。中書省奏。中書省綱維百司。總裁庶政。其餘大小諸衙門裏。委付的人每。合遵守中書省節制行。有近間省官每。上位根底奏過。衆人商量定各處。為錢糧等事。被差的人。關訖鋪馬。聖旨差劄推稱事故。不肯去的也有。若便取問呵。罪經釋免。如今遍行文書。今後但凡中書省差使裏。如無緣故不去的記了他的名字。上位根底奏呵。怎生奏呵。奉聖旨受宣的咱每根底奏者。受勅的恁就要罪者。欽此。本部議得各省使臣。公差人員。凡差直省舍人。宣使人等。通報事情。辦集公務。徃徃推稱緣故。及托病疾。不行經由元去站道。輒乘站船探親。遷延嵗月不行回還。以致公事遲慢。若不立法。深為未便。今後公差出使人員。照依水陸路程。徃回給限。果有病疾。拘該有司。開寫患病緣由。痊可日期。具印信文解申達。以憑稽考。若違元限。驗日數遠近。定擬罪名。以此參詳。今後諸衙出使人員。果有營幹巳事。故托患病稽違程限。失悞公事。擬合停俸取問。照勘明白。依例治罪。庶幾人知警畏。事免稽違。如蒙准呈。遍行為例遵守相應。連呈照詳得此。除外都省合下仰照驗依上施行。承此。除外咨請依上施行。 僉補站戶。
至正十二年二月二十六日。准御史臺咨。承奉中書省劄付御史臺。呈據監察御史福安劉繪。檢會到至正條格內一欵。大德六年八月。兵部議得逃亡消乏站戶。合令親管州縣保勘。具申總管府委不干礙五品以上管民官。親行體覆是實。開具元僉增損。目今實有丁差。申覆省部定奪。監察御史。廉訪司體察。但有不實。將保勘體覆等官驗數多寡責罰。標附過名。任回降等遷敍。主典人吏。勒停都省准擬。又泰定四年五月。兵部議得各處。水旱站赤消乏。有司遷延。不肯保勘。廉訪司以體察。例不回文。徃復數年。不能補替。致將同甲貼戶。一併靠損。參詳站戶消乏。例合隨即僉補。雖有呈准通例。令親管官司保勘不干礙五品官體覆。監察御史廉訪司體察。為無所立程限。徃覆淹延。民受其害。今後擬合自動文字日為始。至監察御史廉訪司體察了畢。通理不出一年。須要完備。若有限外不完去處。從監察御史廉訪司常加體察。都省准擬承此。依奉憲臺劄付。廵歷京畿東道至三河縣。照刷出本縣文卷內一件。夏店驛站戶趙信刑運成等。貳拾肆戶陳告貧難消乏。累經數載。遷延不與從公保勘體覆。又檀順二州平谷昌平等縣。似此事理。遲慢者衆。已將隨處官吏。量情責罰外。切詳比年以來。水旱站赤。葢因諸衙門給驛泛濫。使客頻繁。以致逼臨日漸消乏。及至陳告到官。各處親管州縣官司。以保勘不完為由。故行遷調徃復。動經數年。不能隨即補替。致使站戶愈加靠損。其中質男鬻女。應役者有之。拋家棄業。逃亡者有之。灼其民病。莫甚於斯。雖有舊章。不出一年。須要完備。多不遵守。葢為別無定立限外罪名。因而拘該有司。視同泛常。徒為文具。今既呈准。虛申站戶。消乏逃避。保勘不實。并將貧下小戶。虛捏事產。妄作富實人戶僉充。巳有關防所定罪名。遍行各處。并大德六年任回降等。主典人等勤停通例外。其出違程限一節。若不嚴立科條。必致年復一年。踵習前弊。又係前日虛文也。今後站戶果有消乏逃亡。從各戶赴當該站役官司告稱。端的不能當站。貧乏緣由。及或有在逃人戶。不行應役。津納同甲貼戶差發。即時行移元籍官司。照依該載事例扣筭首尾。不出一年。須要保勘體覆完備。隨即飛申本管上司。於相應戶內。依例從公僉補替換。若有出違程限去處。當該親管州縣正官首領官。比例照依戶數多寡坐以責罰罪名。標附其拘該上司。并不干礙體覆等官。如果限外遲慢。臨時詳情究問。從監察御史。廉訪司嚴加體察。非惟站赤少甦。亦且官吏知畏。事無遲滯。所據罪名等第。宜從憲臺具呈都省。令合干部分。明白定擬遍行。為例遵守相應。具呈照詳得此。送據兵部呈。本部議得監察御史建言。逃亡消乏站戶。親管官司。保勘不干礙體覆等官。出違程限。定立罪名等第。已有呈准定例。遍行各處。別難再擬。如蒙准呈。宜從都省劄付御史臺。本部依上施行。具呈照詳得此。已經劄付本臺照驗。依上施行。去訖。又據御史臺呈。監察御史福安劉繪元言。今後站戶。果有消乏逃亡者。各戶赴親管站役官司告稱。端的不能當站。貧乏緣由。及有在逃人戶。不行應役。津納同甲貼戶差發。即時行移元籍官司。照依該載事例扣筭首尾。不出一年。須要保勘體覆完備。隨即開申本管上司。相應戶內。依例從公僉補替換。若有出違程限去處。當該親管州縣正官首領官。比例照依戶數多寡。坐以責罰罪名。標附其拘該上司。并不干礙體覆等官。如果限外遲慢。臨時詳情究問。從監察御史。廉訪司體覆。今奉照到通例。止是虛申站戶逃亡消乏。元申體覆官司。各各不實罪名。具呈照詳得此。送據兵部呈。議得建察御史劉繪等建言。水旱站赤。比年以來。諸衙門給驛泛濫。使客頻繁。以致逼臨。日漸消乏。及至陳告到官。親管州縣以保勘不完。故行遷調徃復。動經數年。不能補替。致使站戶愈告靠損。其中質男鬻女。應役者有之。拋家棄業。逃亡者有之。詢其病民。莫甚於斯。雖有舊章。不出一年。須要完備。多不遵守。葢為別無定立限外罪名。因而視同泛常。徒為文具。若不嚴加科條。必致年復一年。踵習前弊。以此參詳監察御史所言。整治站赤。事關急務。今後水旱站戶。果有端的消乏貧難。或有逃亡。委無親族同戶丁產者。並聽當該站官受理。隨即行移元籍。親管州縣委官體勘。不出兩月。不干礙五品官體覆。不過三月申達省部定奪。一年之內。須要於相應戶內。依例僉補了畢。毋致躭懸歇役。若過違程限。本年事不結絕者。親管州縣。每一戶至五戶。正官罰俸半月。首領官罰俸一月。司吏笞决七下。五戶以上至十戶。正官罰俸一月。首領官笞决七下。司吏一十七下。十戶以上至二十戶。正官七下。首領官一十七下。司吏二十七下。二十戶之上。罪止正官一十七下。首領官二十七下。依舊勾當。司吏三十七下。革役別敍。其不干礙五品官。或引本廳司吏。承管公文。顧忌違程。不行體覆回報者。驗戶多寡。與親管州縣官吏一體論罪。如拘該本管上司路府州縣。准所屬申解。苟延不依程限催行。以致相L站役。逼臨見戶代當者。正官罰俸一月。首領官笞决一十七下。司吏二十七下。通行標附。從監察御史廉訪司官。嚴加照刷。體察究治。庶幾站赤少甦。而官吏知所警畏。如蒙准呈。宜從都省移咨各省。劄付御史臺。本部遍行為例遵守相應。具呈照詳得此。都省准擬除外。合下仰照驗就行。依上施行。承此。除外本臺咨請依上施行。准此。 奏事。
至正十二年七月初十日。准御史臺咨。承奉中書省劄付。至正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篤怜帖木兒怯薛第三日。興聖殿東鹿頂裏有時分。速古兒赤朵兒只云都赤朵兒只。給事中忻都等有來。脫脫荅刺罕太傅。右丞相。特奉聖旨。世祖皇帝時分。不分諸色人等。有才學的選擇着勾當裏委付有來。近間將南人省院臺裏。不曾委付上頭。偏付的一般。有天下四海之內。都是咱每百姓。有如今依着世祖皇帝時分用人例。南人內有才學的好人有呵。省院臺裏交用者麼道聖旨了也。欽此。除欽遵外。都省合下仰照驗就行。欽依施行。承此。咨請欽依施行。 譯史人等。 至正十二年七月初十日。准御史臺咨。承奉中書省劄付。至正十二年閏三月十六日。咬咬怯薛第三日。明仁殿裏有時分。速古兒赤不荅失里。云都赤。朵兒只等有來。脫脫荅剌罕太傅。右丞相定住。平章月魯不花。平章普化。平章帖理帖穆爾。參政偰哲篤。參議脫火赤。參議汝中栢。郎中伯顏帖木兒。員外郎完者帖木兒。都事等奏。各衙門譯史怯里馬赤。知印宣使奏差職官相參用者麼道。奏着為例行了來。各衙門職官闕裏用了白身人。有要罪過呵。經革了。有即目行事之際。各處差使用人有。如今至正十二年正月二十一日已前職官闕裏參了的。譯史怯里馬赤宣使奏差勾當。差使去辦事的不為例。自公參月日為始。與他每准設。今後職官闕內再參補不應人呵。依例要罪過呵。怎生奏呵。奉聖旨那般者。欽此。除外都省合下仰照驗就行。欽依施行。承此。咨請欽依施行。 開讀。 上天眷命。皇帝聖旨。惟天惟祖宗。混一函夏。全付眇躬。朕承丕基。兢兢圖治。罔敢暇逸。不謂近者河南反賊。乘此承平之久。誣惑愚民。弄兵搆難。剽掠城邑。荼毒黎元。是用將司捕擒獲渠魁。戮以狥衆。餘黨狂猘。尚逋嚴誅。亦嘗肆宥。開以自新。怙終不悛。致煩師旅太傅右丞相脫脫。勳舊忠貞。朕所眷倚。爰自賊發。迄今屢請董師致討。重以心膂之親。固難其請。而期於自效。誠懇益堅。朕惟事體之大。付託實難。匪資匡濟之材。孰勝戡定之任。乃命依前以荅刺罕太傅中書右丞相。慎簡官屬。分省于外。督制諸處軍民。爵賞有功。誅殺有罪。脩舉庶政。輯安斯民。綏順討逆。悉聽便宜從事。樞密院御史臺各分官屬。從行稟受節制。毋或有違。務使將帥一心。士卒用命。廓清妖沴。永底隆平。於戲太傅實左右朕躬。其行在安靖天下。故分總揆之重。屬以討賊之勞。尚克欽承。懋建丕績。咨爾多方。體予至意。故茲詔示。想宜知悉。 勦捕反賊。
至正十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准御史臺咨。承奉中書省劄付。至正十三年閏三月二十五日。也可怯薛第三日。嘉禧殿裏有時分。速古兒赤不答失里。云都赤。阿八赤。殿中燕赤不花。給事中忻都等有來。脫脫荅刺罕太傅。右丞相伯撒里。知院定住。平章衆家奴。知院搠思監。天夫月魯不花。平章普化。平章賈魯。左丞朵兒只。中丞福壽。同知哈麻。同知帖理帖穆爾。參政烏古孫良禎。參政不顏帖木兒。副樞悟良哈台。副樞劄撒兀孫。侍御阿藍答兒。僉院偰哲篤。參議脫火赤。參議王敬方。參議李稷參議伯帖木兒。郎中周璿。郎中完不花。員外郎劉繪。員外郎安明德。都事直省舍人安童。蒙古必闍赤忙哥帖木兒等奏。如今江浙省地面謀反賊徒。燒毀城池。殺擄人民。調兵勦捕之際。行省官。凡有輕重事務。若是一一咨稟。誠恐緩不及事。俺省臺院衆人商量來。若不交他每從便行事呵。躭悞了勾當有。如今江浙省裏一應合行的事。交本省官好生用心行。凡有調遣軍情重事。及創動官錢不須咨稟。就與納麟大夫處商量了。交他每從便區處。其供給軍儲召募把截。一應軍需等事。所司若有怠慢呵。四品以上取招。咨稟五品以下。就便究治呵。怎生奏呵。奉聖旨那般者。欽此。除已差直省舍人。渾禿帖木兒。賫文前去江南諸道行御史臺江浙省。及照會樞密院就行。欽依施行外。都省合下仰照驗就行。欽依施行。承此。本臺合行移咨請照驗欽依施行。 完者帖木兒。 至正十二年三月十九日。准御史臺咨。承奉中書省劄付。至正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咬咬怯薛第三日。嘉禧殿裏有時分。速古兒赤不荅失里。云都赤。迭里必失。殿中阿不花。給事中塔海帖木兒等有來。脫脫荅刺罕太傅。右丞相伯撒里。知院定住。平章搠思監。大夫普化。平章賈魯。左丞朵兒只。中丞帖理帖穆爾。參政烏古孫良禎參政劄撒兀孫。侍御童子。治書偰哲篤。參政脫火赤。參議王敬方。參議李稷。參議伯帖木兒。郎中周璿。郎中孛羅帖木兒。參議馬馬碩理。經歷劉繪。員外郎咬住。都事安明德。都事直省舍人安童。蒙古必闍赤忙哥帖木兒等奏。山南廉訪司官。將分司副使完者帖木兒取回總司。委領千戶壹員。將壹阡名軍人壯丁前去。與反賊迎敵呵。副使完者帖木兒於正月二十六日。迎見反賊。不行迎敵。當日避走騎坐鋪馬。經由四川陜西省來。到這裏有行事之際。似這般怠慢了避走的。若不整治呵。怎懲戒多人。俺省院臺官衆人商量來。如今完者帖木兒根底。取了招伏。將他杖斷壹百柒下。追奪所受宣勅不敍。發去海南常川安置呵。怎生奏呵。奉聖旨那般者。欽此。除外都省合下仰照驗欽依施行。承此。除外本臺合行移咨請照驗欽依施行。 勦捕反賊。
至正十二年三月十八日。准御史臺咨。承奉中書省劄付。至正十二年二月初九日。脫脫怯薛第三日。嘉禧殿裏有時分。速古兒赤朵烈。帖木兒。云都赤。朵兒只。殿中燕赤不花。給事中塔海帖木兒等有來。省院臺衆人商量了。普化平章朵兒只。中丞哈麻。同知蠻子。參議燕帖木兒。員外郎直省舍人完者帖木兒。蒙古必闍赤釋家奴等奏。俺根底孛羅不花。鎮南王與將文書來。為反賊過江徃湖廣省所轄地面裏。刼擄人民有麼道說將來。有俺省臺院衆人商量來。江南三省是緊要地面。有緊關隘口。若不把截呵怎中。如今交江浙省平章伯顏帖木兒。江西省平章星吉。南臺中丞蠻子海牙等。疾早起程鎮守江州。於兩省所管軍馬內。交他每從便斟酌。調遣及召募壯丁民義等。於沿江兩岸緊要關津渡口。好生用心把截。整點軍馬完備。前去湖廣併力勦除反賊呵。怎生奏呵。奉聖旨那般者。欽此。除已移咨江西省平章星吉。江浙省平章伯顏帖木兒。欽依召募民義壯丁人等。於長江兩岸上下水洼衝要緊關去處。牢加把截。整點軍馬完備。前去湖廣須要日近併力勦除。及咨湖廣江西江浙行省。照會樞密院。欽依施行。外。都省合下仰照驗就行。依上施行。承此。本臺合行移咨請照驗就行。依上施行。 勦捕海賊。 至正十二年六月初二日。准御史臺咨。承奉中書省劄付。准中書省咨。至正十二年四月三十日。也可怯薛第一日。皂角納鉢馬上來時分。速古兒赤哈麻。云都赤。朵兒只。殿中阿不花。給事中朵兒只等有來。脫脫荅刺罕太傅。右丞相定住。平章普化。平章悟良哈歹。參政脫火赤。參議伯帖木兒。郎中咬住。都事等奏。昨前南臺侍御。左荅納失里。做江浙省左丞總兵。勦捕海賊者麼道有聖旨來。俺根底南臺大夫納麟說將來。左荅納失里在蕪湖太平等處。好生謹慎把截關津隘口。與賊相敵。即目交江浙省參政保哥等。勦捕海賊去了有。交左荅納失里。依前把截蕪湖太平等處。關津隘口的說將來有。俺衆人商量。如今交左荅納失里休去。依前各分把截蕪湖太平等處關津隘口。交恩寧普浙東去呵。怎生奏呵。奉聖旨那般者。欽此。除已移咨江浙行省照會樞密院。劄付御史臺。及南臺侍御左荅納失里恩寧普就行。欽依施行外。咨請欽依施行。准此。除已移咨江浙行省。照會樞密院就行。欽依施行外。都省合下仰照驗就行。欽依施行。承此。本臺合行移咨請照驗欽依施行。准此。 勦捕反賊。
至正十二年正月十七日。准御史臺咨。承奉中書省劄付。兵房付南臺中丞蠻子海牙呈。欽奉聖旨。勦捕反賊。欽此照得近奉中書省劄付。摘委江西平章星吉。南臺中丞蠻子海牙。率領官兵民義。直抵小孤山等處。就管在彼元軍荅刺罕民義人等。日夜嚴加把截。克復江州。救援江西。仍差人前去催督各處官軍。作急前進。依上施行。奉此。依上與江西平章星吉。寬徹不花太子。并官軍沿江兩岸。勦捕紅巾反賊。於小孤山江岸住劄。仍督責各處官軍人等。日夜嚴加把截。及沿江廵哨。至正十二年九月二十日巳時。據廵哨頭目趙國用報說。哨見三江口有紅巾反賊。乘勝大小船隻萬餘。順流前來。并江兩岸步行賊徒。不計其數。水陸相接。卑職聽知。同江西平章星吉。寬徹不花太子。統領怯薛丹官軍丁壯人等。駕船迎敵。不期前賊。火船衝突入陣。卑賊等與賊奮敵。賊勢退散。至次日天明。據江西平章元領怯薛丹。鎖南藏卜不花帖木兒等告稱。至正十二年九月二十日辰時。有賊人數萬餘衆。分住三隊下流。放燒火船火筏。不計其數。差江州路同知也孫帖木兒。龍興路同知賽都魯丁。怯薛丹不花帖木兒等。同南臺中丞寬徹不花太子。并鎮撫按攤不花。都事木八剌沙。掾史宗椿。并怯薛丹不花等。各枝兒丁壯人等。與賊對敵。賊勢浩大。官軍失利下流。混戰相及一更。其時月黑。彼我不認。至二十一日早。見怯薛丹朵兒只。說稱我根隨大人平章。夜來殺過小孤山。大人被賊弩射壹箭正中左膊。又殺至小孤山下。被賊人圍遶各船着火。平章及怯薛丹鎖南朵兒等壹拾名。鎮撫按■〈土難〉不花。都事木八剌沙。俱各對陣不存。掾史宗椿等。不知下落。各官元起馬。聖旨并勅牒。俱於船內。危急不能救取。我浮水出來了。得此。照得元委理問完者帖木兒所申。總兵官江西平章星吉。與賊對陣不存。本省元領軍馬正在徑進之際。一時不可缺官統領。即與寬徹不花太子商議。就令委理問完者帖木兒。龍興路同知賽都魯丁。權行統攝軍兵。 詳上項事理。係關軍機重事。宜從選委重官前來總制。今差怯薛丹哈馬賫呈前去。乞賜早為遴選大將前來總制。併力勦捕施行。具呈照詳得此。一呈至正十二年十月初二日。調遣怯薛丹荅刺罕僧伽等。哨見紅巾賊人。乘坐船大小三千餘號。在於吉陽洑下。安慶地面稍泊。當時即同寬徹不花太子調兵。至初三日與賊對敵。賊勢猖獗。官軍數少。致使官軍突■〈舟宗〉。若不差人作急飛報。早差總兵官將引快便船隻。及借撥錢糧前來救援。併力勦捕。事在危急。今差宣使苫思丁賫呈告稟。具呈荅刺罕太傅丞相。早賜作急救援施行准此一呈據所委江西理問完者帖木兒等呈。權行統攝見在官軍人等。於安慶路山口鎮住劄。若便前進。切緣官軍義兵人等。日支糧米。並無顆粒。亦無分文鈔錠。若不作急差委重臣總兵。及添撥錢糧軍器。免致失所。有悞軍機。今差臨安路治中孛蘭奚。賫呈前去。具呈太傅荅刺罕右丞相照驗。具呈照詳得此。至正十二年十一月初五日。也可怯薛第二日。興聖殿東鹿頂裏有時分。速古兒亦朵列。帖木兒云都赤阿八赤。殿中燕赤不花。給事中禿魯帖木兒等有來。脫脫荅刺罕太師。右丞相定住。平章搠思監。平章忽都海牙。平章哈麻。右丞悟良哈台。參政烏古孫良禎。參政杜秉彝。參政朵來。參議汝中栢。參議王敬方。參議鎖住。郎中咬住。員外郎劉繪。員外郎荅兒瓦荅思。都事哈刺罕。都事訾復理。直省舍人阿速台等奏。教江浙省平章教化。將元領軍馬勦捕饒信等處謀反賊徒去來。他近到江浙省反賊經申昱嶺關到江浙近了也麼道。南臺大夫納麟等。前後累次差人催督去呵。教他遷延七日不行前進。却回去到嘉興的上頭。以致賊人突入江浙了麼道。俺差人前去體覆呵。他不與賊人相敵。回到嘉興是實有。如今將教化委付做江西省平章。這裏差人前去取了他怠慢招伏。星吉替頭裏交做總兵官。與南臺中丞蠻子海牙。一同勦捕小孤山等處反賊。若他向前勦捕反賊有功呵。上位識也者。又與教化一同徑進去的。董搏霄等官處取將招伏來呵。怎生奏呵。奉聖旨那般者。欽此。除外所據錢糧。付請依例應付施行。准此。施行間。又准兵房付。准江浙省平章卜顏帖木兒榮祿咨。至正十二年十月初四日。據益都奕萬戶李荅里麻失里申。十月初三日。卑職廵哨至烏沙夾。見江內有大小船不計其數。從上下流前來。差千戶八思不花等。哨問得數內一人稱係老老廵檢。說稱這船。俱係安慶路南門外河下駐劄。民船并楊柴洲和尚平章水寨船隻。被上江紅巾反賊。水陸前來。攻打安慶城池。為是賊人浩大。俱各奔走下流避難。得此。除已嚴加把截。晝夜用心廵綽。遇賊併力勦捕外。得此。又據湖廣省所委八番順元等處。宣慰司副使脫列禿魯迷失呈。至正十二年八月二十四日。承奉本省劄付。差委前去安慶路與淮西元帥也里堅住。一同勦捕反賊。遵依九月十四日到於安慶。有也里堅住先行病故。卑職督併軍民官兵人等。日夜牢固把截。八月二十七日。有反賊五六萬衆到來安慶城。與賊對敵。至十月初三日未時。賊衆增多。不能抵敵。被賊突入西門。放火燒毀殘破。本路官軍民義潰散。初四日到於池口稍泊。得此。參詳池州路。與安慶唇齒之地。相離五六十里。蕞爾孤城。數百軍壯。拒捍無邊之賊。誠恐朝不保夕之狀也。宜從太慰御史大夫。俯念危急。矜憫生靈。早賜促起元帥帖木迭兒。所領民義壹阡叁伯名。及多撥達達軍馬。摘附近軍壯。星夜前來救援勦捕。以解黎民倒懸之急。伏請早賜添撥軍馬。更乞催督摘撥軍兵民義。星夜前來救援勦捕施行。准此。又一咨准南臺中丞蠻子海牙咨。該勦捕反賊。至正十二年十月初三日。賊人乘坐大小船約叁阡餘隻。在於安慶地面。江岸稍泊。進兵與賊迎敵。被賊火船火筏。衝入行伍。官船失■〈舟宗〉。至夜到長楓沙夾地面駐劄。咨請於所統軍馬內。多差官軍船隻。及借撥錢糧發來救援。一同併力勦捕施行。准此。已經差撥廣德奕千戶伯顏不花。將引百戶二員。軍人肆拾壹名。民義貳伯伍拾玖名。斗子邊江船貳拾柒隻。并在上梢水人等。前去聽從中丞調用。及支撥官糧叁阡石。於軍需錢內借撥中統鈔壹阡錠。并軍器等物。若發中丞收管支用。除已移咨太慰大夫。早賜將元帥帖古迭兒荅罕不花。所領元募民義壹阡叁伯名。及摘撥達達軍馬。多撥附近軍壯發來救援。及咨南臺催促起遣外。咨請照驗。乞賜添撥軍馬前來救援施行。准此。又據江浙省參政呵兒渾沙二呈。俱為此事。除已移咨本省平章卜顏帖木兒。多設方畧。於緊關水陸隘口。嚴加把截隄備。遇賊併力勦捕。勿致失機悞事。外所據多撥錢糧接濟一節。付請依例應付施行。准此。 建言駝贓頭疋。
至正十三年八月十一日。准御史臺咨。承奉中書省劄付。刑部呈。河東鹽運司申。准分司牒。本司判官歪哥奉議牒呈。嘗謂除奸止惡。賴法令之得宜。勸善化民。在行為之多效。伏念卑職。叨居佐貳。職專廵警。累有淺見。未敢緘默。會驗至正條格內一欵。節該天曆二年九月。刑部議得捉獲私鹽。其載鹽船隻。知情受顧者沒官。不知情者給主。都省准擬。欽此。照得本司行鹽地面。興元鳳翔慶環寧源涇邠及溫吉遼沁州府。所轄縣分。敗獲鹽徒。每嵗不下千百餘起。贓鹽數萬餘斤。源源不絕。較數若等。原其所犯私鹽。未曾貨賣者。例同買食科斷。盛於贓鹽布袋鞍屜等物作價沒官。另項已解省部。外據駝贓驢馬給付鹽徒。切詳無賴之徒。本以貪圖厚利。恃賴有司。科斷中間。因循又以駝贓頭疋。不在沒官之數。全無忌憚。亦不悛改。搆集人衆。執把器杖。再行赶喝驢馬。動者不下百十頭疋。畧買到私鹽。却來本境。公然販賣食用。每嵗督令奏差把截盤捉逃避者。不勝其數。食用何可計言。及沁州武鄉縣捉獲魏那孩等四名。違犯私鹽五百餘斤。拒捕致傷弓手。即目鹽袋澀滯。又不能出塲。况兼載渡私鹽船隻。尚且沒官。般駝私鹽頭疋。却行給付贓主。觀其所以。實為不倫。若不懲約。俾令鹽徒狥意違犯。徃徃侵襯虧兌大課。今後但有捉獲私鹽。將元駝贓鹽頭疋。與盛贓物件。比依前例一體沒官。回易作償。年終另項通行起解。如此不惟禁誡愚民。不至輕犯憲章。具於轉運之方。似為少助。緣事干為例。牒呈轉達施行。准此。牒請照詳。准此。看詳諸凡私鹽。駝贓頭疋。如准判官歪哥奉議所言。與般載私鹽船隻一體沒官。似為少除姦弊。鹽法。易為辦輯。卑司除外。申乞明降遵依施行。得此。本部與戶部。一同議得河東鹽運司判官歪哥言。本司行鹽地面。興元鳳翔等州府。并所轄縣分。捉獲鹽徒。每嵗不下千百餘起。贓鹽數百餘斤。趕喝驢馬。公然販賣。盛放贓鹽布袋鞍屜等物。作價沒官。已解省部。其私鹽賊徒。載鹽船隻。尚且沒官般駝頭疋。却行給付贓主。實為不倫。以此參詳上項事理。係干大課。合准所言。今後捉獲私鹽賊徒。但犯駝載私鹽頭疋等物。擬合比依載鹽般隻例沒官。回易作價。另項起解相應。如蒙准呈。宜從都省移咨各省。劄付各部為例遵守相應。具呈照詳得此。都省議得上項事理。除顧覓他人頭疋般載。中間果不知情。依例給主。餘准部擬除外。合下仰照驗依上施行。承此除外。本臺咨請照驗施行。依上施行。
△烏臺筆補
至元改元之五年秋七月。憲臺肇建。于以配肅天德。用詔太微執法之象。詔前平章政事塔察公為御史大夫。曰中丞。曰殿中侍御史。以帖赤木八刺撥灰貳焉。曰侍御史。曰治書。曰監察御史。純用漢人。一切事宜。率循舊典。其裏行十有二人。令各各舉所知以充員數。侍御史太原高公。乃以相人梁貞。前翰林脩撰左司都司惲。俾膺遴選。方朝廷嚮治。思有以重之。其監察到臺。特詔庭見。以肅其氣。優祿稍以勵其嚴。朱衣象板。雖以七品就列秩望。清峻天下事。無非所當言者。其出使四方。佩金符。分屬掾。馳驛傳中外。具瞻凜然。聳繡衣直指之望。至有恨其崇資。不得與之同事者。內則號下臺。通論駁設。六察畫坊廂縱游。詧小大事。月限以數。於是騰章抗狀。紛番迭作。霜逐簡花。風聲動臺閣矣。僕偎廁裏行。頗收薄用。比受更凡三十有二月。尸素既久。具藳紛然。併以外臺綱書記事狀時務等篇。總一百五十餘章。釐為五卷。題之曰烏臺筆補。客有覽而誚予者曰。昔人諫草。徃徃削而去之。子今是舉。不幾於自用昭晰以章時事之非乎。予曰。客何以見之晚也。裏行言責也。人與言雖卑而微。其見於此者。皆本臺巳行底至而不遺者也。故書之策。正欲表夫朝廷。寬忌諱。重臺諫。顧惟蕘言。曾不少棄。見乎微。其至可知已。可知已。至於政責有恒。辭尚體要。予雖不敏。中或有一得焉。是又不可因已陳而廢之也。客唯而退。於是乎書以為序。
古今名號更易。 御史大夫。 【 秦。】 大司空。 【 漢。】 太司憲。 【 唐。】 御史府。 【 漢。】 憲臺。 【 後漢。】 蘭臺。 【 魏晉宋齊。】 左右肅政臺。 【 唐。】 左右御史臺。 【 唐。】 員數品從。 唐制。 大夫正三品。 【 百官志一員。六典二員。】 中丞二員。 【 百官志正四品。六典正五。】 侍御史。 【 百官志六員從六。六典四員正六。】 殿中侍御史。 【 從七。百官志九員。六典六員。】 主簿一員。 【 從七。】 監察御史正六。 【 百官志十五員。六典十員。】 錄事二員。 【 從九。】 金制。 大夫一員從二。 中丞一員從三。 侍御史二員從五。 治書侍御史。二員從六。 殿中侍御史二員。正七。 監察御史十二員。正七。 典事二員從七。 檢法四員從八。 三院人數。 唐制。 臺院。 令史七十八人。 書令史二十五人。 亭長六人。 掌固十二人。 殿院。 令史八人。書令史十八人。 察院。 計史三十四人。 令史十人。 掌固十二人。 金制。 獄丞一員。 架閣庫管勾一員。 令史一十人。分掌名頭。上臺機密房掌察到應干公事。 下臺機密房掌同上臺。謂監察紏到公事申臺。 吏戶禮兵刑工房斟酌繁簡。 【 分掌刷案。】 三院例。 一曰臺院。其僚曰侍御史。呼端公知雜事。謂之雜端。非知雜者號散端。 二曰殿院。其僚曰殿中侍御史。呼侍御。新入者知右廵。以次左廵。號兩廵使。 三曰察院。其僚曰監察御史。亦呼侍御。每公堂會食。雜端在南榻。主簿在北榻。皆絕笑言。 臺門例。 舊日御史臺。在宮闕西南。其門北開。取陰殺之義。 置獄例。 舊臺中無獄。有須留問寄禁大理。若尋常之獄。推訖斷於大理。唐李乾祐為大夫。請於臺置。獄雖按問為便。而增鞠獄之弊。至開元間。御史大夫崔隱甫奏罷之。須留問者。寄禁大理。 班簿例。
治平元年閏五月。詔御史臺閤門。十日一具細書班簿以進。自今天書為冊。月上之。 兩臺發使例。 舊例兩臺嵗發使八人。春曰風俗。秋曰廉察。以四十八條察州縣。 受事例。 舊例隻日臺院受事。雙日殿院受事。 職官始置。 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銀印青綬掌副貳丞相。其監察御史掌監郡。 彈奏進止例。 舊例彈奏皇帝視事。□御史奏之。景龍後皆先進狀。聽進止。許則奏之。不許則止。 同詰寃獄例。 凡為三司。同詰三司為御史大夫。中書門下省。大事奏裁。小事專達。 衣冠例。 秦御史冠柱後惠文。葢用鐵為柱。取其審固不撓。唐大夫中丞。遇大事。押奏冠法冠。 【 謂豸冠也。】 衣朱衣纁裳白紗中單以彈之。小事常服而已。 大禮例。 國有大禮。則乘輅車為之前導。 審覆例。 若有制使覆案囚徒。則刑部參擇之。 三司理事例。 則與給事中。中書舍人。更直於朝堂受表。 中丞與皇太子。三公相遇例。 元魏朝故事中丞出。與皇太子分路三公。皆遙駐車。去□軛於地。以待其過。其或遲違。則前驅以赤捧捧之。 六職例。 一曰奏彈。 二曰三司。 三曰西推。 四曰東推。 【 東西朝堂。】 五曰贓贖。 六曰理匭。 侍御史五曹例。 漢皆用公府掾屬高第者為之。 一曰。令曹掌律令。 二曰。印曹掌刻印。 三曰。供曹掌齋祠之事。 四曰。慰曹掌廐馬之事。 五曰。乘曹掌護駕之事。新除有罰例。 舊例新除者。未曉制度有罰。至罰有逾萬錢者。若議罰則詢於雜端。 侍御等裏行例。
唐龍朔元年。置侍御裏行。殿中裏行。監察裏行。武后文明。後顓以裏行名官。長安二年。復置內供奉官。 供奉例。 舊例掌殿庭供奉之儀式。每朝與侍御史隨仗入位在中丞下。給事中。中書舍人後。 持書故事。 持書侍御史者。本漢宣帝元鳳中。因路溫舒上書。宜尚緩刑。帝深采覽之。季秋清讞時。帝幸宣室齋居而决事。令侍御史二人持書。故曰持書侍御史。 四推莅太倉。左藏出納例。 舊例以殿中侍御史第一人。同知東推莅。太倉出納第二人。同知西推莅。左藏出納號四推御史。 大朝會例。 凡冬至元正大朝會。則具服陞殿。若皇帝郊祀郊廵省。則服從旌門徃來檢察。視其文物之有虧闕。則紏之。 銜署例。 凡彈劾之事。御史言於大夫。若遇大事則方幅奏彈。小事則署名而已。 監察不得供奉例。 舊例監察正門。無籍非因奏事。不得入至殿庭。開元間。勅並令隨仗而入。不得供奉。 監察例 九冬至祀圓丘。夏至祀方丘。孟春祈穀。季夏祀明堂。季冬祀神州。五郊迎氣。及享太廟。則二人共監之。朝日夕月。及祭社稷。孔宣父。齊太公蜡百神。則一人率其官屬。閱其牲牢。省其器服。辯其輕重。有不脩不敬。則劾之。 會議例。 尚書省監司。七品巳上官會議。先牒報臺。亦一人徃監。若據狀有違。及不委議意而署名者紏彈。凡有勅令一御史徃監。即監察受命而行。亦監其過謬。 監齋例。 凡京都忌齋日。則與殿中侍御史分察寺觀。七品巳上清官。皆顧行香。不到。則牒送法司。 監决囚徒例。 凡决囚徒。則與中書舍人。金吾將監之。 在京監察例。 分知左右廵。各察其所廵之內。有不法之事。謂左降流移。停匿不去。及妖訛宿霄。蒲慱盜切。獄訟寃濫。諸州綱典。貿易隱盜。賦歛不如法式。諸此之類蔽匿者。則量其輕重。而坐所由御史。 監察御史雜例。 分察百僚。廵按郡縣。紏視刑獄。肅政朝儀。朝廷有不肅欽者。御史則紏而劾之。每二人五日分知東西朝堂。 邊功例。 凡將帥戰伐。大克殺獲。數其俘馘。審其功賞。辯其真偽。 門直例。 凡自監察御史巳上。每日一人於本司當門直。以檢察臺中出入。及令史領詞訟過大夫之事。若緣詞訟事。須推勘者。大夫便委門直御史以推之。 風聞例。 舊日御史臺。不受訴訟。有通詞狀者。即於臺門候御史。御史徑徃門外收采。知可彈者。畧其姓名。皆云風聞訪知。 相遇例。 凡御史已下。遇長官於路去戴下馬。長官歛轡止之。 監圍例。 舊例蒐狩。則監圍察斷絕失禽者。 監選例。 舊例吏部將除定員數。及擬到州縣付之監察。於吏部別置監察一幕。御史閱數。臨視而已。若中間或有資歷先後。品從高下。及不應等事。許授除官陳告御史即推究根因與之改正。 進帖例。 監察舊例所進帖子。止是今呈子樣。但內為腰封。其囊上用黃紙作帖。黃上書奏帖二字。下書臣某謹封。 照刷例。 舊例照刷所司。先具事目到臺。其文卷後粘連刷尾。具公事本末。赴臺照刷。監察御史於正位坐。閱朱銷簿。臺令史一人在傍亦坐。執掌具到事目。其當該人員。引卷通讀。若係筭數文卷。更設帳科司吏一名。與臺令史一同刷磨。其中但有違錯稽遲。監察將文卷收訖申臺。量情治罪。餘無違錯者。即令大程官於刷尾。騎縫近下先用刷訖銅墨印。然後葢以監察御史朱印。及於朱銷簿上結尾後。亦用刷訖銅墨印。 督軍御史。 晉書職官志。光武建武初。征伐四方。始權置督軍御史事竟罷。東晉孝武太元六年復置。隋煬帝時監軍御史。符節御史。 西漢書百官表。其治書符璽者。印綬比二百石以上皆銅印黃綬。漢官儀尚璽四人。掾史趙堯為符璽。御史尚璽者也。晉書職官志。符節御史。秦符璽令之職也。漢因之位次。御史中丞掌綬節銅虎符。竹使符。及泰始中。武帝省併蘭臺置符節御史。掌其事焉。 防禁御史。 按魏晉官品令。又有防禁御史等七品。蘭臺之職也。 漢六條。 漢官儀部刺史周行郡國省察治狀。黜陟能否。斷如治寃獄。以六條問事。非條所問即不省。 其一條曰。強宗豪右。田宅踰制。以強凌弱。以衆暴寡。 其二條曰。二千石不奉詔書。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詔守利。侵漁百姓。聚歛為姦。 其三條曰。二千石。不恤疑獄。風厲殺人。怒則任刑。喜則淫賞。煩搖刻暴。剌截黎元。 為百姓所病。山崩石裂訞。訛言。 其四條曰。二千石選署不平。苟阿所愛。蔽賢寵頑。 其五條曰。二千石子弟恃怙榮勢。請託所監。 其六條曰。二千石違公下比阿附豪強。通行貨賂。割損政令。 廵案官選判官支使例。 舊例十道廵案。則選判官二人為之佐。如本道務繁。得量差官人歷清幹者。號為支使。 廵案出入例。 漢監者每三嵗一更。常十一月奏事。三月還監焉。唐廵案使。率三月已後出都。十一月終入奏事。宰相李嶠請率州置御史一人。以週年為限。 廵案州縣例。 諸監司每嵗分上下半年。廵案州縣。具平反寃訟案訪利害。及薦舉循吏案劾姦贓以聞。案察所部有犯。 諸案察官知所部官有犯。若事理重者。躬親廉察。 【 部民訴訟縣令同。】 餘事聽先委不干礙清強官。體究有無實蹟。結罪保明申所委官司於案。章內明坐所差官體究到事因。并不得出榜召人首告即犯贓私罪。雖已離任被告論。或因事彰露者。聽案治。 具發摘過贓吏例。 諸案察官每嵗終。具發摘過贓吏姓名。置籍申尚書省。 廵案許見賔客例。 諸監司廵案。許接見賔客。惟不親謁。 直指使。 漢直指使。持斧衣繡衣。 【 直指者。為指事而行無阿私也。衣以繡衣。尊寵之也。出討姦猾治大獄。】 知班受百官及命婦入宮帖子例。 舊例百官入朝。知班一人於宮門受百官。及命婦入宮帖子。其止書某官某職某爵。上用職印。令執事人受知班。葢使知其百官。是日有疾病有故者。其所告狀為之曹狀。 知班紏彈例。 殿中侍御史下。設知班十人。如百官朝會。知班四人於四方臨視。如有失儀墮簡者。知班向其人前。問何姓氏。然後具狀紏彈。 主簿例。 隋大業三年始置。隋二員。唐省一員。掌印綬事。發辰勾檢稽失。及管轄臺中臣集承詔。再拜稽首而言曰。我皇元之始受天命也。建旗龍漠。威令赫然。小大君長。無有遠邇。師征所加。或克或附。於是因俗以施政。任地以率賦。出其豪傑而用之。禁罔疏闊。包荒懷柔。故能以成其大。制作之事。葢有待也。世祖皇帝聖繇天縱。神武不殺。智詘羣策。取善無方。定天下而一之。乃考帝王之道。酌古今之宜。建國紀元而著令典焉。立官府。置郡縣。各有其職。而上下相承。內外相維。聯屬貫通。以通功成務。丞相中書以統之。上承天子出政令於天下。較若畫一。莫敢踰焉。其或任焉而非人。令焉而非法。近焉而弗察。遠焉而弗達。交脩其非。以輔其所不逮。則責諸風憲。它官雖貴且重不得預。况乎朝廷百執事郡縣小大之吏。作姦犯科為不善者乎。是故使其君子。安焉以盡心。使其小人。懼焉而遷善。而天下之治成矣。此其官所以不可一日闕歟。今上皇帝以武皇之親子。久勞於外。入正統緒。罪人斯得。功成不居。克讓大位。故其觀乎事變之極。而知患得患失者。必至於無所不至。察乎民庶之隱微。知其蠹弊深刻。而無所告愬。故慨然當宁興嘆。而屬意於斯者。豈偶然哉。謹按御史臺。至元五年置秩從二品。二十一年陞正二品。大德十一年陞從一品。臺有大夫一人。後增一人。中丞二人。後又增二人。隨復故侍御史二人。治書侍御史二人。殿中侍御史二人。治朝著之事。典事二人。掌莫府文書之事。後改為都事三人。後又以都事之長。蒙古若色目一人為經歷。檢法二人。後廢管勾三人。其一人兼照磨。監察御史十二人。後增至十六人。皆漢人。又增蒙古色目人。如漢人之數。今三十二人。
至元十四年。既取宋置南行臺。二十七年專莅江南之地。號江南諸道。行御史臺官秩如內臺。而監察御史。今二十四人。西行臺初由雲南廉訪司陞行臺。大德元年移治陜西。號陜西諸道。行御史臺。莅陜西甘肅四川雲南之地。延祐間暫廢。隨復其官秩如南臺。而監察御史今二十人。至元六年初置各道提刑按察司正三品。有使副使。僉事。察判。經歷。知事。二十八年改肅政廉訪司使。副使。僉事。各二人。大司農奏罷各道勸農司。以農事歸憲司。增僉事二人。經歷知事照磨各一人。今天下凡二十二道。始建臺時大夫則塔察兒也。今六十年。繼居其官者。名氏拜罷嵗月。則有掌故在。謹記。 察院題名記。 審官之法既壞。仕者雜出。而天下始不治矣。或因緣時貴以取進。或多貲以交結。變易詭詐。佞媚側辟。一朝居位臨民。民烏得償其積貪乎。世祖皇帝至元五年。立御史臺。設監察御史。振肅庶民。紏劾貪邪。以繩吏積。以除民瘼。當是時。宋尚未納王。餽饟供。給羽書四馳。中原數十百州。日以飛輓為事。自漢唐之主觀之。當以軍府為急矣。而我世祖皇帝。憂民方深。不俾瘝官。毒我黎庶。則雖堯舜之明四目。達四聰者。豈是過哉。列聖相承。成法具在。天曆皇帝登極。顧御史大夫帖木兒不花。若曰內外非臺察。則官以墨敗者無由而知。貪何以懼。姦何以發乎。汝可以臺院。殿院。察院。刻石以題名焉。嗚呼。天曆皇帝。丕承世祖之謨烈。詔臺臣三院題名者。臣馬祖常。才雖譾薄。不識帝王之度。要非夸以樂人。必勸之以善。而懲之以不善也。名既刻題名記。後天曆初。有制命御史臺。具石題名。聖言渾灝。有訓有戒。天聰民達。照物知情。而文字簡易。蓋堯舜都俞之音也。夫天地之大。日月之明。何德以象之。臣趙世延既承詔為文。至順三年九月日。臺臣等謹敷宣德意。列載如上。維時長貳曹屬之次。仍列于下。後之來者。尚微於始而繼之也。且人之善惡咸在。是亦懲勸之義而不可廢也。嗚呼慎哉。 殿中司題名記。 國朝官制御史臺。立殿中侍御史。雖王府大臣奏事。殿中先相關白大朝會。則知百官序班於庭。在臺則百官有故。三日各令曹屬報狀云。官獨簡貴。平居無文書。出則秉憲節為使一道。故職是者。必國人世臣之冑。必由監察御史以次進。他人不與也。天曆皇帝在位顧臺臣。若曰殿中侍御史題名。無刻不宜爾。可令自今已上。制官之始咸刻之。於其署殿中侍御史唆南孛羅。詔侍御史馬祖常言記。治書侍御史二人。殿中侍御史二人。治朝著之事。典事二人。掌幕府文書之事。後改為都事三人。後以都事之長。蒙古色目一人為經歷。檢校二人。後廢管勾三人。其一人兼架閣照磨。監察御史十二人。後增至十六人。皆漢人。又增蒙古色目人。如漢人之數。今三十人。
至元十四年。既取宋置南行臺。二十七年專蒞江南之地。號江南諸道。行御史臺官秩如內臺。而監察御史今二十四人。西行臺初由雲南廉訪司陞行臺。大德元年。移治陜西。號陜西諸道行御史臺。蒞陜西甘肅四川雲南之地。延祐間暫廢。復其官秩如南臺。而監察御史今二十人。至元六年。初置各道提刑按察司正三品。有使副使。僉事。察判。經歷。知事。二十八年改肅政廉訪司使。副使僉事各二人。大司農奏罷各道勸農司。以農事歸憲司。增僉事二人。經歷知事照磨各一人。今天下凡二十二道。始建臺時大夫則塔察兒也。今六十年。繼居其官者。名氏拜罷嵗月。則有掌故者在。後來者有目為材御史者。有否者則為御史者。可不慎哉。臣祖常相曰。爾為御史時。且以爾嘗學古文。是記爾宜為之是。為是而知天曆皇帝。帝王之度也。守院御史脫脫王德訢請曰。石既具矣。請以爾言為察院題名記。起自至元五年。至至順三年。監察御史姓氏咸列于左云。元許有壬至正集上都分臺題名記。 官署題名。舊制也。司馬公記諫院。其較著者焉。世祖建御史臺。劾省院。百司非違。諫議言詧實總之。省若院鼎足立臺。政則省院無與。其雄峻古所不及。大駕嵗幸上京。則分臺從大夫二。必大貴近。不去左右中丞下分員行。夏涖秋還。機務常沓至外是未遑也。分臺舊無題名。至順癸酉始榜堂顏。元統甲戌大夫銀青公。既入視事。謂木不能。年且積久。徧廳壁不稱具瞻。而上京難石。請于上得陛材礱而畫之。為十八年地并其陰為三十六年。徃者茲無從徵。且不勝書。斷自癸酉託始。今天子即位年書之繼者貤勤其下。若稽建臺昉至元戊辰。責大寄重。有識共知六十七年。章程具悉。無庸贅。及惟先哲言官事如家。若近寔遠。今夫齊民構屋作器。必欲終其身。及其子孫而勿壞。政治之瘝。有官之治。其事不能如齊民之治其家也。事去乎。則已為嵗月計者。且不多得。况有為世計者乎。公之心可謂周已推此心也。一事不如法。一人不得平。其肯因循而不恤乎。繼者又能推公之心。由三十六年。至於百千年。感激率興。有功風紀。其可量耶。而某正某邪。觀者得以指議知所擇從。則又司馬公之意也。斯石也。其亦有補於風紀者乎。 勅賜重修陜西諸道行御史臺碑。 至正丁亥十一月庚戌日。南至皇帝燕延春閣。御史大夫臣納麟等奏。陜西行御史臺。嵗久屋弊。既撤而新。擬御史中丞臣有壬文其故于石。制可。臣有壬承詔。謹按其狀。而筆其槩曰。臺治位。今奉元城之艮隅。且五十年。罅不即填。橈不即易。馴玩將不可支。嵗辛巳都事樊執敬言。行臺據雄鎮。具瞻重威。廢乃若此。今不亟修。後費滋甚。乃移文中臺。再閱嵗始報可。於是市材。秦隴得木。山積瓦甓。百需靡不具集。而尋引斧斤。稽而不用。乙酉冬十月中丞韓嘉訥。蒞止按視。儲木暴露。不衰朽已過半。慨然率作。俄復召入。累遷為御史中丞。奉元無良梓人圬者。以告中臺。中丞為請諸尚方。擇精其藝者。乘傳而徃。侍御史沙班。李好文。都事朱守諒輩。得以僝其功焉。丙戌五月庇工。六月中丞篤思彌。實治書侍御史老老。至九月正堂暨幕署告成。且輟且作。中丞趙德壽。侍御史慶善。繼之。明年四月。韓嘉訥復來。為御史大夫。八月侍御史沙剌班至。後先協恭。迤邐就緒。入冬而落焉堂扁至公仍其故也。袤深五尋有二尺。廣九尋。挾以翼舍。麗以雨廈。貫以脩廊。屬以圓堂。東西曹局。各二十六間過廳前峙照磨所附。其西位置秩秩察院。若掌故帑藏。不易舊貫。佗悉一新。庖傳概櫪。各底堅好。堂北伐土泉湧。因浚為池。益以龍首渠水。構亭其上。池陰東西。各為亭基城。東北作屋以備登覽。前三其門。引映峻邃。先是出入委巷。狹隘迂折。民居直其衝者。願輸為道。倍直酬之。闢為通衢。如砥如矢。是役臺官總於上。僚屬奉於下。舉盡恪恭。毫釐之費。皆出臺儲。以故工不知勞。民不知擾。考室度功。名雖曰修。而實則剏矣。我世祖皇帝。至元戊辰。建御史臺。以清風俗。以正百司。而政之布報。地之逖邇。有不齊焉。丙子平宋。明年立南行臺總十道。以按三省。雲南則提刑按察司治之。尋升行臺。以按邊徼。邊徼既寧。相地之宜。以大德丁酉四月。移治京兆。是為陜西諸道行御史臺。按陜西。甘肅。四川。雲南四省。總陜西。河西。西蜀。雲南。四道廉訪司而節制於中臺焉。關中東控中夏。西南北極邊陲。樹之行臺。俯制部屬。崇嚴之勢立。則敬畏之心生。敬畏之心生。茲用不犯矣。此其小者爾。若夫消姦邪於未萌。軋豪猾不敢喘氣。使山川失險。里巷不驚。臺與地亦重矣哉。臣有壬考其嵗月。因有以觀政焉。廨弊已久。始有脩葺之議。又七年始有成其不至傾圯幾希。今也堅足以待嵗月。密足以庇風雨。崇足以讋部屬。為政之道。豈外是哉。建臺雜務。公廨廚庫。檢督令史奴婢。配勳散官職事。每食則執黃卷。書其譴罰。 五使例。謂廊下使。入閣監食使。監香使。掌國忌行香二使。臨時充。迺謂之五使。 三京留司御史臺。 元和十三年後。但以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共主留務。三院御史。亦不常備焉。 宋朝西京於分司官內。差一員權闕。即差官權掌南京。止令留守通判權掌。後北京置臺專差官。
天禧四年以翰林學士承旨。兵部侍郎知制誥。晁逈為工部尚書。集賢院學士。判西京留司御史臺。他官止云權。而逈云判者。以三品故也。中書堂事紀舊日監察所行。 差監察例。本臺且以三人為率。本臺備具本官脚色。作奏日進呈。御筆點差。假如首先一人。是臺家注意者。御筆或點却次者第三者。 無故入御史臺杖六十。撾皷者先杖八十。 臺諫檢院皷院。臺既六。餘皆合行。皷院在掖門東。檢院在掖門之西。 舊來監察照刷。止是徹卷看讀。但有稽遲。即有杖罪。如違錯等事。更不消說。監繫取招訖。送法斷定。然後决罰。據勾當限次。如瘡未愈。勾當瘡已愈不出。又是罪及照閱朱銷簿。 金國省院臺為三省。 舊有六臺六院。 上下臺大夫。中丞為上臺。侍御史以下為下臺。 治書侍御史。乃是臺奏事官為制。一臺事也。 報午時省即起。然後臺起。六部視臺起。然後部起。 按察兼運使。其意已為按察中間。一切欺隱不公事。則不敢犯。早辰先與書史判按察司事。次乃與同知副使判運司事。 舊日監察如某吏行止不修。及贓濫者。監察於本人門。或帖子。或粉壁書云。某人行止如此。身事便索廢却。臺有三臺。上臺。下臺。外臺。 舊日監察出使。帶牌起驛馬。 監察有急事至撒。合門納帖子。無問早晚。自宮中傳入。奉御傳於門娘。轉於承御。承御聞奏。上如熟寢。承御直夜者。不敢聲言。擊所懸之玉。為之襲聲。既寤。進讀某人奏到帖子如此等事。若上即裁决。令承御批送省部臺上。用小方玉印印之。所司得旨。登時勾當明日朝奏對。 舊日監察外路。有體究公事。差部官一員。并部令史。事得其實官。 臺吏人杖一百已下皆决之。若有大叚公事。臺司覆察得實。關所該部。分差部官。與監察一同致勘。如所察不實。監察所得罪。止是罰俸贖銅。 舊日三品已上官有罪。監察體究得。申臺呈省聞奏。若宣勘本官。不問虛實。即便承伏。如中間實有寃枉。令家屬告登聞。檢院不理。然後檛皷以聞。
永樂大典卷之二千六百十一
附錄:
南臺備要二卷(永樂大典本)
元劉孟保等撰前有江南行御史臺都事素元岱序稱至元十四年立行臺於維揚以式三省統諸道卽今江南諸道行御史臺之在集慶者也中臺嘗併其官屬除拜合爲一書刋布中外所謂憲臺通紀是巳至正癸未藁城董公守簡授湖廣行省中丞欲別爲載籍以便觀覽迺命掾屬劉孟保等披牘厯案稽覈故實裒集成編則此書乃補憲臺通紀之遺者也考憲臺通紀久巳散佚永樂大典亦僅存其卷首故不著於錄而惟存此書之目焉(四庫全書總目卷八十·史部三十六·職官類存目)
送南臺掾史劉孟琛陪治書順昌朝賀 (元)丁復 撰
(四庫全書·集部·別集類·金至元·檜亭集卷八)
上帝南郊法駕親憲臣北道傳車新氷霜隨路闗河曉雨露垂天海嶽春千里渥洼從驥子九重閶闔候雞人冕旒再拜山呼日玉帛交横萬國賓